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枝头花开得蓬蓬勃勃,姹紫嫣红迷人眼帘,漫长的花期里,满城中簪花的人陡然多了起来,大姑娘小媳妇把它佩在衣襟上,头发上,弄的满身香气。
卖花的人手里提着竹篮吆喝,竹篮里头盛着清早从花圃里采来、开得最盛的一枝。
胭脂颜色也翻新地层出不穷,胭脂娘就地取材,顺应着天时和花序,心灵手巧地制出一份份颜色各异,但又各有风情的胭脂:杏花、桃夭、豆蔻、芍药、牡丹红、杨妃色……
随便走在那一条大街小巷,不是颜色明媚,便是花香袭人。
守在胭脂摊的大娘用薄粉敷面,头发梳得油光水滑,弯弯的眉毛,一张慧眼,不失时机地叫住路过的青年:“这位公子,胭脂来一份吧,如今都是新制的,送心上人再合适不过了。”
脚步一滞,宋征当真就停了下来。
细腻的香粉装在描画的小盒中,女子清水濯面后,便用它来修饰容颜。
等到宋征拎着一手包好的胭脂,再接着向前走时,没几步便看见了站在前面不远处的薛匪君。
这位刑部的大员,平王党的肱骨,静静地立在街头,显然将方才的一切都尽收眼底,宋征有些不好意思,一手往后藏了藏,走上前去。
“薛大人怎么在这里,是有什么事吗?”宋征率先招呼道。
薛匪君今日穿一身墨紫长袍,尽管有些消瘦,还是遮不住地风姿卓然。他看着宋征,闻到他身上沾染了丝丝的脂粉香味。
片刻后,收敛心神道:“宋小将军,我是特意来见你的。”
特意这个词用得好,他情真意切,想邀宋征一叙,提前在这条路上等候良久。
任谁也不好拒绝,宋征面上有些做难。
薛匪君瞥一眼他身后,料到了什么,又善解人意地加上一句:“我来得唐突,不知你是否还有约?放心,我只占用片刻功夫,说几句话便走,必不会多耽误你。”
话说到这份上,他年岁比宋征略长,官场上也是前辈,无论如何宋征不好再拒绝。
大家现在都在细粱城,抬头不见低头见,宋征只好抬手做了个请的动作,两人一起向不远处的茶楼走去。
来到茶楼里,店小二给他们上了壶清茶,便不多打扰地退下了。
这时喝茶的人不多,二楼的位置上更是只有他们自己,宋征好奇薛匪君今日拦住自己是有什么事,毕竟两人之间向来没什么大的交情。
薛匪君比宋征略长个七八岁,他及冠后凭祖荫进入朝廷,官袍加身之时,宋征还是个散学后讨点心吃的孩子,等宋征长大了些,半只脚踏进平王府,也不过才有些点头之谊,很快又受父亲影响远走朔州,从此也只在零星的官场传闻里,知道对方的一些近况。
非要说来,还不如跟他曾经的岳父,朔州的沈刺史交情来得深厚。
他心里好奇,坐在对面的薛匪君也真是说话算话,讲好了片刻功夫,真就不准备多占,直接略过寒暄开口道:“我今日找你,是要向你道谢,谢你帮我安置夫人的遗体。”
一杯清茶才端起来,宋征感到喝也不是,不喝也不是,最后干巴巴道:“不必,我也没做什么。”
沈摇芳还是死于暗牢之中,死人没有了用处,宋征顺势找人帮忙运出了她的尸身,就安葬在细粱城的郊外,可怜她芳华早逝,还曾去祭拜过。
看来薛匪君是已经从卫夷那里知道了当时的内情。
“你觉得没什么,于我已经是大恩了,”薛匪君道,“我遣人悄悄将她的棺木带回了家族的墓园,将来我死之后,便去与她同穴而葬。”
青天白日地说这话未免有些不祥,宋征皱了一下眉,还是决定给他留下些善意,没有告诉他,沈摇芳早已经对你失望透顶,她死前最后一刻,最思念的其实是远在朔州的娘亲。
“薛大人既然知道了,更应该保重自身,不辜负夫人的苦心。”
虽然活着时已经辜负了。
薛匪君苍凉地笑笑:“你不必说,我心里也清楚,摇芳最后一定是恨我的,只是她向来心软,连恨意也不坚定。”
他倒是明白,桌上的手渐渐握成拳。
“薛某也自然会保重,要留着多余的力气,好去索东宫的命!”
语调森然,宋征听得心头一跳。
薛匪君起身走了,两人只坐了不到一盏茶的功夫,结尾留下一句让宋征明哲保身的话。
像一句善意的提醒,又似乎昭示着有什么大事即将发生。
既然关于东宫,那么也一定逃不开朝堂上的争斗,和对丹墀之上皇位的争夺,宋征感到一股久违的不安。
桌上原本冒着热气的茶水没有人饮用,慢慢凉了下来,在这无人打扰的安静时间里,宋征不得不再一次承认父亲的话,皇城里的热闹令人智昏,若看不清自己,谁都有可能成为别人手里的刀。
沈云轻来到这个事先约好的茶楼,见他有些心事的样子,小心试探地问道:“你怎么了?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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